手套加工廠和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,同屬弱勢群體,宋思銘不太相信,詹元奎對待同一類人,會是兩個標準。
在他看來,第一金屬公司案件的二審判決,出現(xiàn)這么大的偏差,肯定是另有隱情。
而這個隱情,說不定就和新調來的黨組書記,代理院長,焦良策有關。
這也是他找秘書長龐世勛打聽焦良策的根本原因。
只是龐世勛并沒有提供什么有效信息。
所以,宋思銘考慮著和持股員工見完代理律師孔仁義之后,就聯(lián)系主審法官詹元奎,問問二審的判決依據(jù)究竟是什么。
卻不想詹元奎主動把電話打過來了。
詹副庭長,你好,這么早給我打電話,有什么事嗎
宋思銘其實已經(jīng)猜到,詹元奎是為了第一金屬公司的案子,聯(lián)系自己,但還是裝作什么都不知道。
宋鄉(xiāng)長,我想跟你聊一聊第一金屬公司的案子。
詹元奎旋即說道。
第一金屬公司的二審判決書,我看到了,與一審判決出入比較大,不知道詹副庭長是出于哪方面的考量,才會給出這樣的判決
宋思銘干脆直截了當?shù)貑柕馈?
主要是被告歐建華和宏途公司,提供了一份新證據(jù)。
新證據(jù)顯示,當年,宏途公司與第一金屬公司存在正常的業(yè)務往來,第一金屬公司拖欠宏途公司一千萬元,同時,這些業(yè)務發(fā)生時,歐建華也不是宏途公司的老板,第一金屬公司宣布破產(chǎn)后的第六個月,歐建華才通過收購的方式,獲得宏途公司的控制權。
詹元奎先將自己的判決依據(jù),講述一遍。
新證據(jù)……
宋思銘聽完,眉頭蹙起。
按照詹元奎的描述,二審判決,好像也沒什么問題。
畢竟,法官判案不能憑感覺,而是要講證據(jù)。
如果一審的時候,歐建華和宏途公司就提供了這項,那一審的青南區(qū)人民法院,也得判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敗訴。
但是,這里面有一個問題。
有這樣的證據(jù),歐建華和宏途公司,一審的時候為什么不拿出來,為什么非得等二審的時候,再來這么一出絕地反擊。
那證據(jù)又不是一次性的,只能用一次。
也就是說,二審之所以改判,是因為二審法庭,采納了新證據(jù)
宋思銘問詹元奎。
對。
詹元奎回答道。
對于二審結果,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肯定是不滿意的,由于不知道二審之后,還有再審程序,他們昨天采取了過激的行為,來表達內心的不滿,我相信詹副庭長,也已經(jīng)知道這件事了。
詹元奎不可能無緣無故地給自己打電話。
宋思銘猜測詹元奎是看著事情鬧大了,害怕了,才特意打電話進行解釋。
確實,我昨天晚上就知道了。
對于這樣的判決結果,我個人也是非常遺憾。
但證據(jù)就是證據(jù)。
詹元奎接著說道。
證據(jù)有偽造的可能嗎
宋思銘突然問道。
他總覺得,二審才提交關鍵證據(jù),不太正常。
可能肯定是有可能的。
我們只能以經(jīng)驗來進行判斷。
反正我,包括我的領導,都沒看出問題。
詹元奎說道。
領導
哪位領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