翟智光不是別人,正是第一金屬公司原來的會計。
在青山中院二審判決,第一金屬公司原總經理歐建華與宏途公司勝訴后,第一金屬公司持股員工竭力尋找的就是翟智光。
因為,只有翟智光,能推翻歐建華,在二審時提供的所謂關鍵性證據(jù)。
但翟智光十幾年前,就隨女兒出國了,根本聯(lián)系不上,這導致申請再審陷入僵局。
這幾天,宋思銘一直為這件事憂心。
只不過,翟秀雅單單一個留學生的身份,還不足以讓宋思銘將其和翟智光聯(lián)系起來。
直到翟秀雅提起第一金屬公司,甚至愿意自費補償那些持股員工,化解掉矛盾,宋思銘才豁然開朗。
宋鄉(xiāng)長認識我父親?
翟秀雅很是驚訝。
宋思銘看起來還沒有三十歲,而自己的父親,十幾年前就出國了,且再也沒有回過國。
按理說,雙方應該沒有交集才對。
認識肯定是不認識的。
但我最近接觸的人里,有很多你父親的老同事。
宋思銘解釋道。
老同事?
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?
翟秀雅反應過來。
對。
宋思銘說明與那些持股員工的關系,一年前,我還在市委辦公室工作,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,到市委反映問題,就是我接待的。我建議他們到法院起訴,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,現(xiàn)在,二審判決已經下來了,與預期相差有點大,我們正在一起想辦法。
原來如此。
不過……
翟秀雅欲又止。
下之意,你已經不在市委辦了,轉到一百多公里外的王寨鄉(xiāng)當鄉(xiāng)長了,怎么還管第一金屬公司的事?
宋思銘明白翟秀雅是什么意思,解釋道:做事要有始有終,既然我管過這件事,那就得管到底。
這樣的表態(tài),讓翟秀雅挑起大拇指。
現(xiàn)在的人,都是在其位,謀其政,不在其位,不謀其政,人走了,干到一半的事直接扔下。
像宋思銘這種有始有終的,真的極少。
關于第一金屬公司的糾紛,法院是怎么判的?
隨后,翟秀雅問道。
判決破產流程合規(guī),三千五百萬土地補償金,歸第一金屬公司原總經理歐建華及其名下宏途公司所有。
宋思銘回答道。
怎么能這么判呢?
明明是歐建華故意把第一金屬公司搞破產,然后自己拿盡好處。
父親翟智光曾不止一次跟翟秀雅說過第一金屬公司的破產內情,翟秀雅義憤填膺道。
法院看的是證據(jù)。
二審階段,歐建華提供了當初第一金屬公司的經營賬目,單從賬目看,破產確實合規(guī),而且,那時候,宏途公司也不在歐建華名下,完成破產程序后,歐建華才收購的宏途公司。
宋思銘說道。
那些賬目沒問題?
翟秀雅懷疑地問道。
有沒有問題不好說,目前,參與訴訟的第一金屬公司持股員工,原先都在生產崗位,對于經營上的賬目并不了解,也挑不出什么毛病。
如果有一個人,能看出賬目上的問題,那這個人,只能是你的父親。